金领冠 发表于 2014-12-27 13:30:34

死要面子的男人往往最后都死了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安徽芜湖的程女士参加同学聚会,等结束后看到满桌子的菜肴无人动筷,于是就打包回家,结果被丈夫骂为太丢人显眼。俩人为此起争执,而程女士还被丈夫给抱到屋外,给冻了一夜!

            这程女士的老公就是典型的打肿脸充胖子,到头来还是苦的自己。记得大学时,我的一个老师说:死要面子的男人往往最后都死了……

             小时候,我也是个忒虚荣的人,刚从乡下搬到城市时,我们家买不起肉,但是,我又不能表现出很馋的样子来。为了表现出我已经不食荤腥,也就是吃肉吃腻歪了。每次在学校打饭时,看到那种漂浮在碗里的肉,想吃又不敢吃,因为大家都挑出扔了。我也自然给用筷子夹出来,甩得远远的。可是扔了后又有点后悔……

             现在想起来,吃了又如何,反正也毒不死;反倒是不吃,就饿空肚子,难受的慌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 可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做,男人要面子其实要的是合群,当大家都那样做时,你不那样做,你就是另类,你就会孤立,何况那时我还小,害怕孤单的滋味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 再大点,高二那年,同学都开始追逐时尚潮流,都穿阿迪达斯、李宁之类的,我父亲在矿上,母亲在大街上卖小面,经济条件十分不好。几次我想开口,但是都开不了口。一到晚上宿舍熄灯,听着他们讨论鞋子在哪儿买的,裤子一条都是二百多元,我都隐隐的羡慕,有点嫉妒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 后来,我把母亲给我一个月350元的生活费,给买了两箱泡面,而足足剩下200多元,我就迫不及待的买了一双运动鞋。但是这双鞋特别不给我长脸,在一次跑操中,不小心绊了一脚,待我起身时,鞋面就已经给划破了。当时,那个伤心啊……我让同学看,同学说,你这个是假冒伪劣的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 我说,那我该怎么办?

             同学说,认栽呗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,那双鞋我穿了不到俩月,就完全报废,说实话,还不如我在大市场上买的球鞋更加的结识耐穿。而我付出的代价仅仅是这个也就算了,关键是我病了。因为吃了接近一个月的泡面加馒头,我被送进了医院。我妈说,我给你的钱不是够吃吗?我只能老老实实的和盘托出。我妈没有一点责怪我的意思,反倒安慰我:咱家和人家没得比,如果你要是继续这么下去,你兴许就死了……

             这不是危言耸听,医生亲口对我说,我的肠胃已经很脆弱了,要养着,如果继续这样祸害下去,我就死了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我听得胆颤儿,当即给我妈保证:我错了,我以后要好好吃饭,绝不去追求那些有的没的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等我上到大学,一直到结婚,我都记住这件事,如果我再继续吃半月的泡面,我的小命就没了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人啊,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,没有人笑话你,倒是没有装有,被人捅破,那才是真正的丢人丢大发了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突然想起前段时期的热播的《红高粱》,当九儿的大嫂亲自烧掉那块“妇女楷模”的牌匾时,她说,人,是不是活的没脸没皮了,才能活得逍遥自在。其实,搁到现实中,也恰恰是这个理儿,往往那些脸皮厚,会哭的孩子都有奶水吃,你觉得害羞不好意思,结果就被别人踩到了脚下,痛苦一个人捱!

            所以呢?再次回到文章的开头,不就打包菜吗?勤俭节约,这样的好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了,别身在福中不知福。当生活和面子相比,好好活下去才是王道,因为你死了,要面子还有何用?再说,如果人死了,你还能赚来你想要的面子嘛?

            人,有时候,就是太傻了,别人不会看不起你,只会看不起那种装逼的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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